按照代駕租車的市形需求可分為以下四種形式:
1、時租:以小時計算,四小時起租,不滿一小時按一小時計,超過租賃期限30分鐘以上算超時。限行駛150公里,超公里按約定費用計費,越是高檔的車超里費越高反則一樣。
2、日租:以10小時/日為準。從承租人租用車輛出發地點起計算時間,直到用車完華后寫單計時計公里。代駕租車正常工作時間是07:00-22:00,超時需加約定超時加班費;租用車輛平均每天限行300公里,超公里需加約定超公里數費。
3、月租:租金按月結算,每月按30天用車計算,該費用包含在租賃期限內的租車費用、保險費、養路費;維修、定期保養的材料及人工費;以及司機正常工作時間勞務費等(除;承租方在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路橋費、停車費、洗車費、及燃油費與司機住宿等)一切費用。承租方原則上每周五天工作日、每天用車時間為10小時(包括2小時中午用餐及午休時間)。上述時間內出租方車輛及司機應停在承租方指定的地點待命。用車時間超過時間額度30分鐘內(含30分鐘),不需要支付司機超時費用;超過30分鐘,需支付司機超時費用,以約定費用計費。司機在周末服務,需要支付超工作日服務費100元/天;國家法定節假日為200元/天。對于車輛服務于市外且需要在外住宿,承租方應安排司機食宿。每月限行公里數為5000公里,超公里按約定費用計費。為安全行駛,出租方需于每月任一周末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。
4、長期租賃:以年為計算單位,租金按月結算,每月按30天用車計算。遵照月租有關規定對租賃車輛進行定期養護、對車輛運營情況寫單登記。